1.房屋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暖等其他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定期維護周邊綠化,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及水電使用安全工作,如果發生火災及電氣事故應負全責。
3.租賃期間,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的損壞,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維修。承租方因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和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但必須滿足消防、治安、城建、規劃、環保規范及建筑結構安全等要求并按相關規定取得相關政府部門審批或備案,裝修前要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施工方案,在得到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如果因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因素等需提前終止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5.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存放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等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6.租賃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承租方應在租賃期滿后五日內搬離。租賃期滿后不歸還房屋的,除補交租金外,應賠償違約金。承租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房屋時,應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7.簽訂合同后5日內將押金25萬元(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房屋到期后,驗收房屋設施完好和各項費用交清后全額退還押金(履約保證金)。
8.如最終承租方為非原租戶,原租戶需在15日內搬離并按原有合同的約定將租金支付至搬離日期。
9.承租方對租賃面積內部資產需自行管理。
10.承租方經營酒店的名稱不得變更,名稱只能使用石嘴山星海湖賓館。
11.如接納與星海湖賓館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19名職工,可享受2個月的免租期。
12.原租戶在同等承租條件下可享有優先承租權,且需要提供租賃合同。
13.出租方式:整體出租,該標的只能用于經營酒店。
14.承租方應按照政府要求承辦政府公務會議并與政府簽訂相關協議,出租方予以配合。 15.本項目標的中健身房由原承租方與高源平合作經營,合作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承租方如需繼續合作,出租方予以配合協調。 |